偷偷摸摸将任何东西运出内城,可能海岸边上的灯塔是个悲剧或者说是隐藏之所,当瑞尔迪安王国的海船匆匆离去的时候,灯塔的一片漆黑中,才有人偷偷地在海水中放着什么。许久之后,许多羊皮肚子吹起来的筏子竟然凭空出现,但是却稳稳当当地将财宝们拖出了海岸线,并且丝毫没有被人发现。
“呼,简直是惊险刺激到了极限,这一个不小心,竟然这样的刺激。哈……”莫斯暗自说道,惊讶的同时,也对自己的运气感觉到有如神助。到了晚上,船上的水手们都小心翼翼起来,几个强悍水性的维京大汉早就下水忙活起来。手握超长的链条钩子,将成箱成箱的宝贝勾住,沉了下去。
从外表上看,根本看不出任何瑕疵和不妥。至少是目前而言,将财宝挂在船底之后,竟然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百多号人围绕着暴风号努力着,就着夜晚的一阵子古怪,越发的没人知道其中的奥秘。当瑞尔迪安国王十四世陛下整个尼奈斯港胡乱查找的时候,整条暴风号上的人,已经是浑身精赤地站在船头,眼神平静地看着上船盘问的瑞尔迪安卫队军官。
一支瑞尔迪安的小队士兵上来,一副我上来不拿好处不走的模样。莫斯横竖看他们不爽,本想大摇大摆地什么都不给,气死他们,最后还是拗不过这些士兵的脸皮厚,不情愿地从身上逃了五六枚罗姆金里拉,一副倒了大霉的样子。
谁知道那小队长很是贱格,早他妈的听到风声,说这里的大船已经捞了一大票钱,早上可以卖粮食就卖了四十几万金克朗,这明显就是大主顾当中的大主顾。
“兄弟们好好找找,可不能够随便放了一个威胁王国,威胁国王陛下的危险分子!”说的时候,眼神滴溜溜的转,还轻声不爽地堆莫斯说道,“哎呀,这兄弟们的幸苦费,也是越来越难赚了。”
莫斯顿时觉得脸皮一阵抽搐,他本以为要是比无耻的话,绝对不可能有人超过他们塔姆萨卢军的人。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乌龟王八蛋的瑞尔迪安士兵,简直就是过犹不及。
“嗯!”莫斯简直都要发飙了,手指头一挥,两个壮汉从里面拎了一袋子金币,哗啦哗啦的响,正当几个士兵在那里从船舱探头探脑,说这边可疑那边不保险的时候,小队长眼前一亮,心道:早他妈的这么干的,哪会那么麻烦?
看那分量,少说五六百金币。足足够他两年的供奉花销了。
“弟兄们……走……”小队长想也不想,大手一挥,牛叉哄哄地立马儿滚蛋,他也知道如果再这么恶心人下去,恐怕这帮子财主也会受不了了。弄到最后,这批猛人还是得被国王陛下轻轻松松放了,他还是捞不到什么。如今这么做,不过是添添堵,添添恶心,让船上怕麻烦的人爽气地给些打发钱,也算是赚个外快什么的。
这队士兵一晚上在一号大码头上折腾了许久,也就在暴风号上讹诈了不少钱。也算是暴风号有钱没处使,扔了俩肉包子打狗。虽说是铁定有去无回的那种,但是莫斯也很清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要将这标小队十个人全灭之,最多五秒钟。可是,那样做一点儿意义都没有,不仅会让暴风号处在危险当中,更是给马虎增添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
身为小弟和跟班,有些事情,想的比老大复杂。
“队长!队长!这船上的人真是大手笔啊!真是大手笔啊!”几个喽啰跟班很是兴奋地搓着手,对小队长说道。小队长洋洋得意,心中暗自笑道:废话,要不然我做队长呢?
嘴上却是说道:“你们可能不知道,这艘大船上的人,一趟买卖就是几十万金克朗,而且今天晚上知道吗?拍卖的东西,那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连国王陛下都赶了过去,听说已经买了个大珊瑚树,你们知道的,我有个表弟在近卫军当差,消息要灵光一些。嘿,听说比府库里面那个大了两倍都要多。奶奶的……也不知道什么个什么玩意儿。太有钱了!”
“那……那刚才为什么我们不继续多待一会儿,也能多弄一些钱啊。”小弟们拍着马屁,却如此问道。
小队长白了小弟一眼,瞪眼骂道:“你懂个屁,这钱啊,要是少了,就显得咱们太没用,要是多了,就显得咱们太贪婪。这里几百枚金克朗,正可谓正好。太多,咱们吃下去也会被打的吐出来。这个数目,对于他们来说,毛毛雨,对于我们来说,十个人分分,也算是一笔小财。干了一个晚上的差事,也不会有人来指手画脚什么。”
小弟们顿时恍然大悟,连连拍马屁,什么英明什么神武之类的都说了出来,简直脸皮厚实到了极点。而那小队长还极其的受用,竟然是连连点头,一副老子果然英明的鸟样。
“他妈的!刚才差点儿没忍住,就把他们给宰了!”一个维京大汉拍着船舷,咬牙切齿地骂道,“这帮没卵子的孙子!早晚一刀子捅死这群王八蛋的!”
一群大汉们在那里骂骂咧咧,被这种孙子讹诈了一把,真是心中一股无名怒火就升腾起来,恨不得将这暴风号砸出个窟窿来。
“就是!奶奶的,那个狗娘养的小杂种,换了平日里,早他妈的把脑袋拧了下来,连人扔到海里去,喂鲨鱼。”
一群人很是不爽,只得图图口舌之快。
莫斯吼道:“都他妈的给老子闭嘴!老大没有返回之前,哪个狗娘养的想要闹事儿,直接剥皮喂鲨鱼!绝对不心慈手软!”啪的一声,猛地拍了一巴掌,船舷上的金属包皮上,郝然就是一个大手掌印,这样的威力,把众多维京大汉吓了一大跳。奶奶的,惹上莫斯的强悍一巴掌,那股销魂的滋味,还是算了吧。
金顶大会场,此时人们早就竞价到了白热化的地步,不死鸟菲尼克斯用来镇压书写纸的卡佳宝石天然浮雕,显然成为了追捧的好东西。这种宝物作为传家宝来传递也不为过,有些个有眼力的大贵族,自然是在某些地方已经听说过这等的宝物。有些难以自信地暗自揣测:这宝物如果没有弄错的话,应该是纳尔瓦尔公国的传国宝物,不过出现在这里,难道是因为战乱,流露出来的吗?
只是内心的疑惑闪烁一秒钟,立刻又被兴奋取代,疯狂地加着价码。因为有萨乌丁的存在,标价连续从三百四十万飙升到了四百万!这个数目,几乎是整个交易量的一般还要多!这是二十年才有一次的大飚价!凭心而论,虽然珊瑚树什么的都是稀世珍宝,但是传国宝物毕竟是传国宝物,它不是垃圾堆里的垃圾,从第一眼看到,萨乌丁就知道这种极品宝物的价值所在。这一点,无需多言。甚至他也相信,到了这个地步,别说是国王陛下亲临,就是皇帝教皇来了,也要喊价竞价!
四百万!整整四十块大金砖!而且成色是最好的那种。瑞尔迪安的金克朗,毕竟不能够满足大多数对金子成色要求高的人。哪怕是北方几个国家的大陆第纳尔,也要比金克朗好的多,但是在马老大眼中,也只是很一般的成色。
唯独罗姆帝国的金里拉,还算是看得过去,像是真真正正的金子。
“四百万!我的天……这可是三十年来最高的喊价!”
“上次一的单价破三百五十万,已经是二十多年前了!四百万,我从来想都没有想过。我的天……疯了。”
“这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萨乌丁小少爷这样的疯狂?还有……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这样的兴奋?”
有人惊讶、有人疑惑、有人疯狂。这是肯定的,仿佛一群人手握数百年的财产,然后面对平淡的世界,与世无争的时候,这些珍宝,正是那一点点色彩的调剂。让他们将财产拿出来捐给穷人,那肯定是脑袋被长尾巴驴的蹄子踢了脑袋。所以,没人会那么干。而必须要找些乐子,找什么呢?只有这无边无际的珍宝了。
一群贵族、一堆的钱、一堆的财宝,然后互相喊着价钱。喜欢美人的人喜欢在漂亮女人面前展现自己的豪爽疯狂;喜欢宝贝的人则是大为欣喜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打起精神来的刺激。而更多的人,则是像是在昏昏沉沉中,打了一剂强心剂,无比地兴奋!
马老大此时也略有坐不住,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只小东西居然成交价破了四百万,四百万,不小的不数目了。尽管以金克朗的质地,还要有不少水分在其中,但是,真的不少了。
但是,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四百三十万!”
价码像是一头开闸的洪水猛兽,陡然激发起一片波澜,人们一片到吸凉气,安宁到了极点……
居然……破了四百万!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