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花山节事件【1】

罗姆城内,气氛十分热烈,拉奎拉大街的一处花店,店老板很是兴奋地在那里清点着手里捧着的一大把金币。刚才有三个笨蛋战士居然花了三十五个金币问他定制了一只花车,足量的罗姆金里拉,肥胖的小老板将金币一枚又一枚地放在嘴里咬一下。足量的感觉传来,很是让小老板一阵窃喜,心道:那个白痴尼罗人,还真是蠢到了家。

那个小老板心里的白痴尼罗人,自然是泰格.豪斯老大,而另外两个人,自然是托蒂和波坎。马老大还能内敛一下杀气,那小老板奸邪一笑的时候,托蒂和波坎那有如实质的杀气腾的一下上来,差点儿把店老板吓得尿裤子。此时小胖老板还在那里兴奋的同时后怕,心中暗道:那三个家伙,简直就不是正常人。

“头儿,你要花车做什么?”托蒂问道。

花车的作用,无非就是花山节庆典的时候,可以在帝皇街上经过,然后看上罗姆皇帝法兰克一世一眼,其余的,根本就没有其它的作用。托蒂并不明白泰格.豪斯老大到底要做什么,只是隐隐感觉到了一点,这一次的行动,恐怕绝对是可以载入史册,甚至,日后他的名声,是其余军团长如何也争取不到的。

“哼,屁话真多,该你知道的时候,你自然会知道了。”马虎冷声喝道,将托蒂吓的脸色一白,讪讪然地点头称是,随后老老实实地闭嘴,三人缓缓向前,路上行人见三人都是身材高大,背着武器,只当是闲散的佣兵,带着鄙夷眼神的时候,还闪到一边,生怕惹到这些穷横败类,如果被散兵游勇讹诈一番,还真是欲哭无泪的事情。

“去圣马力诺大街。”马老大低声说道,三人依然是一副平常人的表情,缓缓向前,看上去,就仿佛是一个小组合,尼罗人是老大,而斯堪的纳维亚人和西西里岛人都是小弟一般。这种组合,整个罗姆城,没有一万,也有五千。放哪儿都能看到,马老大的衣服穿着很是普通,太过朴素,在罗姆城还真是不怎么好混。他很清楚一件事情,在罗姆城这种鬼地方,钱,是一定要有的。

圣马力诺大街本来是圣马力诺大教堂的所在地,当年红衣大主教圣马力诺在此奉教皇神谕传道,万人空巷,没有花费教会一分钱,这座大教堂就建立了起来。只是许多年之后,罗姆帝国强横一时,君权压倒神权,也就在罗姆城的扩建中,这座经典建筑成为了附庸,甚至到了后来的两三百年中,仅仅只有贵族子弟才来此地祷告,圣马力诺大主教当初传道世人的愿望,就此破空。不过这个主教为教义奉献自己一生的精神,还是非常让人钦佩的。

三代皇帝卡尔特诺一世皇帝陛下曾经命著名的学者修撰了十二圣人传,圣马力诺大主教郝然就是名列第二,是十二圣人中唯一一个神职主教。其余的人,不是著名的学者,就是拥有重要贡献的名人。可以说,尽管皇权和神权虽然相辅相成又相对立,但是圣马力诺大主教,不论是能力还是品德,都是诸代国王所钦佩的。

街道后来成为了众多贵族子弟的消遣场所,曾经有人调侃地说道:在圣马力诺大街,大教堂中扔出来一块砖头,能都砸中至少一个男爵。可想而知,这里的人,地位都是显赫尊贵,有着别人难以企及的社会地位和资本。只是这群人一直涌现在圣马力诺大街之后,从原先的圣洁之地,也逐渐变化成了风月场所的集散地。每年花山节的时候,为皇帝陛下祈福的马戏团和剧团都会来到这里,随时准备开演。而事实上,这种演出在一个月之前,已经开始了。几十个团队在那里劳作,今天唱罢我上台,明天大家轮流转。每天一个节目,确实是非常的热闹。

而在这四周左右,都是名门望族的会所或者是高级妓院,但凡只有拿得出手的人和贵族,才能进入此地。当然,也有行为不检点的神职人员偷偷摸摸地从小门而入,然后到偏僻的房间和一些妓女勾三搭四,做一些下流污秽的事情。

不过这种事情,近两三百年,已经成为了很正常的事情,也没有人质疑什么,说穿了,就是神父也是男人,也需要发泄一二。

“圣马力诺风月大街,果然名不虚传,来了一次,才知道别处的风月街,简直就是垃圾。”托蒂破天荒地没有口水直流的同时还眼露****,马老大心中冷笑一声,心道:这小子,看来是又被打击了一下啊。

马虎猜的不错,托蒂本身的智慧自然是不用质疑,他同样具备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如此繁华风月之地,如果没有超强的行政能力为其保驾护航,没有无上权力为他大开绿灯,毫无疑问,这样的风月街,只会沦为塔姆萨卢城的那些妓院一样,成为黑老虎佣兵团的敛财工具罢了。随时随地都可以被吞并甚至被消灭,如此境地,也让托蒂感受到了这个国家的强大,哪怕只是一条风月街,都透着一股子盛世强国的自信和霸道。

三人的心思各有不同,只是走入圣马力诺风月街的时候,街头的流莺还是稍稍地惊愕地看着三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打着秋波或者抛着媚眼,毕竟,三人身上那种混账丘八的气味太重。波坎又是一副死人脸,杀气自然是比托蒂重一些,托蒂虽然模样帅气,却在这两年的磨炼中,早就抛却了当初的奶油小生模样,行事作风也颇有几分泰格.豪斯风格的硬朗。

三个高大的男人就这样站在街口观看了一会儿,马老大才咧嘴一笑,道:“走,听闻圣马力诺风月大街的成衣店十分有名,我们去置办一些漂亮的着装才是正事儿。”

“头儿。”托蒂正待开口继续问一下马老大到底要干什么,只是想到刚刚马老大制止了他的提问,于是尴尬地笑了笑,赶紧说道:“没什么,没什么……呵呵。”

看着托蒂憨傻尴尬的模样,马虎哼了一声,邪恶地笑了笑,道:“你他妈的就把这次罗姆城一行,当做旅行就可以了。”

说完,大摇大摆地朝前而去,迎头第一家成衣铺,就入了马老大的眼帘,心想也不愿意跑到别处去了,烦躁的很。只是却没有瞧见,这家成衣铺显然比起街内的几家都要冷清的多,按理说,着街口的店铺都要热闹一些,再怎么物件儿不行,拼的就是地段,如今看上去,确实颓败了许多。

吱呀一声,松木的大门被推开,门帘因为门口入了人,威风乍起,响起了一阵叮叮当当的风铃声,进了大门,一盏魔法灯恰如其分地照在墙壁上,各色款式映入眼帘。马虎也没有去观察店内的人在干什么,只是带着两个家伙在那里挑挑拣拣,找到了一件尼罗贵族的夏装,然后低声说道:“把这衣襟剪裁短一些,这些没用的花哨东西都去了,这件我要了。”

马虎抬头朝着柜台内的人说道,却抬头一瞬间,瞧见里面几个人都是傻傻地看着他,三五个人在那里和两个男人对峙,而两个男人的后面,站着一个女人。那女人身材高挑,栗色头发垂到腰际,眼睛很大,闪烁着担忧惧怕和惊讶。望着三人进来的时候,这店内的气氛弄的很尴尬,也不知道算是什么。

一旁的五个人,都是战士,从装束上来看,应该是某个家族的战士,盔甲是常用轻步兵轻装盔甲,马虎眼神平静地朝着里面看了看,歪着脑袋,低吼道:“你们这群狗娘养的还在看什么!还不给老子过来挑拣衣服!”

这一声低吼,让那五个战士顿时崩溃,心道:这是哪里来的尼罗白痴,难道没有看清楚状况吗?

而和他们对峙的两个男人,都是暗暗叫苦,这进来的三个家伙,一看就是白痴,除了添乱,丝毫没有做出什么事情。更何况,难道没长眼睛吗?现在是招待客人的时候吗?

“露西小姐,我们伯爵大人已经说了,只要露西小姐愿意到伯爵府上作客,这家店铺的生意会好起来的。”为首的战士说的话,让马老大一愣。嘿?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贵族强抢美女烂俗狗血桥段?然后被他马某人碰到了?

只是,这五个家伙无视他存在的鸟样儿,实在是让马老大很是不爽,一旁的托蒂咧咧嘴,心道:这五个白痴,真是枉费了自己还是高级战士,连进来的三个人是个什么样的实力都没有判断出来。

按照正常情况下,一个优秀的战士,看到同样强悍并且杀气十足的战士,自然会小心翼翼,求证一番势力位置之后,才会决定是否发难或者打招呼。这种状况,多有避免两个同样联盟的人厮杀。

“告诉伯爵大人,露西身份太低,没有资格进入伯爵府作客。还望……还望伯爵大人谅解。”女人很是迅速地从外头进来的三个家伙身上移开了目光,而刚才马老大的无理之言,她也只当是不知情的人的无知之言。

那五个人脸色一变,骤然杀气爆出,正要发难,却看到马老大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战士旁边,搭上他的肩膀,只是轻轻一提,就将那个战士提了起来,然后大吼一声:“你他妈的连老子说话都没有听到吗?啊——”

轰隆一声,这个可怜的家伙就这样被砸到了墙壁上,而墙壁顿时被砸穿,飞到大街上,滚了一地的碎渣,抽搐了两下,居然没有站起来,吐了两口鲜血,然后又倒了下去。显然是受了重伤。

领头的那个战士,目瞪口呆,惊骇的无以复加,一滴冷汗滑落。

场面再度陷入尴尬。刚才被扔出去的家伙,最起码就是一个十五级的战士,但是……被眼前的这个,这个尼罗人就这样拎起来就砸了出去?是的,是砸了出去,而且那个家伙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有热闹看,自然是让人兴奋起来。不过是分分钟,圣马力诺大街上就围了一群人,有流莺也有落魄贵族子弟,还有不少是马车停留下来的高级贵族。那战士正要发一些狠话,那门外的人惊讶地说道:“啊哈,这不是喀尔巴阡伯爵家的侍卫么?怎么被打成了这副样子?”

马老大此时此刻绝对是流氓之神附体,居高临下地看着那几个白痴,一米九二的身高,再加上左右两个都是准备发飙的**。于塔姆萨卢的混蛋们而言,只要是老大们决定了一件事情,那么就狠狠地去干吧!

“喀尔巴阡伯爵家的狗?”马老大眼神戏谑狠辣,声音充满了寒意,那战士好歹也是高级战士,竟然被气势吓得浑然不觉,居然连抽出佩剑的勇气都没有了。

“把他们给老子扔出去!老子要换衣服!”马老大手一挥。斯堪的纳维亚人波坎立刻一手抓了一个,那两个家伙正待反抗,却被波坎按住脑袋互相狠狠地撞了一下,两个白痴就这样昏了过去。然后波坎很是平静地将两个家伙依葫芦画瓢地扔了出去。

大街上看热闹的人越发的多了。

而托蒂则是耸耸肩,给人**一人一脚,卵子上一道重击,绝对是爽到爆棚。噢了一声惨叫,外边儿的男人们都是崩溃的无以复加,心想这群混蛋还真是什么都敢下手啊。

“老子可是阿布白拉斯伯爵!尼罗王国一等贵族,见了尼罗皇帝不用行礼的人,虽然很多年没有去过帝国帝都了,出来游玩这么些年,还真是没见过这么没有礼貌的罗姆人!哼!真是丢罗姆帝国的脸……”马老大脱口而出,一副老子就是他国高等贵族的样子。众人都是一阵恶寒,难道说……这就是尼罗贵族?天呐……怪不得,北方的尼罗人泰格.豪斯是那种混账东西,原来他们的贵族也是这样的啊。

只是这阿布白拉斯伯爵在尼罗人的脑海中,也不是很深刻。因为这个伯爵,本身就是南方大陆中央的野蛮人部落。当初尼罗皇帝因为不堪其扰,就加冕了那个混蛋部落为伯爵领地。而阿布白拉斯山就是这个部落的领地。终年没有见过那个伯爵前往尼罗帝国的帝都去朝圣,更多的时候,只是听说这个混蛋伯爵在哪里哪里鬼混。如今……终于远渡格兰德海,跨过重洋,来罗姆帝国逍遥了么?

不过,谁都听说,这个伯爵可是出了有钱,别的什么都没有呢。看上去,这家伙穿的破破烂烂的,该不会是冒牌的吧。

正待疑惑之间,只见马老大从怀里掏出一袋金币,砸在桌子上,滚出来的金币就有七八十枚,成色极佳。毕竟……阿布白拉斯山是著名的金矿产地。这也让人明白了为什么尼罗皇帝会加冕那个混蛋了。

不过算起来,这个伯爵爵位,传承了起码有十几代了。到了如今,这个爵位的继承人,还是没有学会哪怕一点点文明么?

马老大牛叉地将金币抛在桌子上,吼道:“给老子拿最好的料子,最好的工人,老子要最好的服装!听明白了没有?笨蛋女人!”

那个名叫露西的女人刚才还对喀尔巴阡伯爵家的走过万分强硬,却在马老大狰狞的吼声,哭出声来了。只是哭的时候还一个劲地点头!

众人大汗,心道:这家伙,还真是乱来啊。

马老大看了看四周,嘴角微微翘起,心道:奶奶的,装逼的感觉,真他妈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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